雇主支薪常“断档”,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援助追回4.8万元

鄞响客户端 记者 蔡亚辉 通讯员 王奕丹2025-09-11 07:41

“谢谢你们帮我追回4.8万元拖欠的劳务报酬,解除了我的后顾之忧。”10日,法律援助律师和东吴镇“工惠吴忧”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对被援助对象王师傅进行回访。

2022年7月起,王师傅受雇于钟某某,承担门卫工作。起初,劳务报酬支付尚算顺利,但自2023年起,钟某某开始拖欠劳务报酬。面对王师傅的多次催讨,钟某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履行支付义务。

眼看辛苦钱难以追回,今年4月,王师傅向“工惠吴忧”公共法律服务站求助。工作人员耐心倾听案情、梳理关键信息后,第一时间与鄞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接。

图为律师为企业员工答疑解惑。

鄞州区法律援助中心迅速启动援助程序,指派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莉萍负责王师傅的案件。维权之路并非一帆风顺,王师傅年事已高,对法律程序不熟悉,且初期未能系统留存证据,这些给案件推进带来了一定难度。

为此,王莉萍一方面从法律专业角度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梳理案件法律逻辑,明确维权步骤和方向,让王师傅清楚后续该如何操作;另一方面,不断给王师傅提供精神鼓励,缓解其心理压力。在王莉萍的耐心引导和专业指导下,王师傅积极收集并整理了大量关键证据,确保了后续诉讼的顺利推进。

庭审当天,王莉萍陪同王师傅出席,并清晰地向法庭陈述案件事实: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期间,钟某某虽通过第三人账户支付过部分劳务报酬,但仍有4.8万元未按约定结清。王师傅逐一提交了此前收集的证据,并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出发,详细阐述了每一份证据如何佐证“钟某某拖欠报酬”的核心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师傅已按约定提供劳务,钟某某作为雇主,理应按时足额支付报酬,其逾期未付的行为已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据此,法院依法判决钟某某向王师傅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4.8万元。

图为工作站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讲座。

据了解,2023年3月,东吴司法所与东吴镇工会联合成立“工惠吴忧”公共法律服务站,服务站精准对接劳动者需求,提供“家门口”的帮助,有效解决了“不知去哪维权、不知如何维权”的难题。截至目前,服务站已受理劳动者维权案件4起,挽回损失约20万元。


编辑 叶维娜 校对 陈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