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餐受伤索赔无门?鄞州检察支持起诉为外卖员“撑腰”
鄞响客户端 记者 李佳男 通讯员 王璇 何怡2026-04-08 07:44
“我是一个外地人,没签劳动合同,送外卖时被撞伤了,谁都不管,多亏你们帮我!”4月7日,记者从区检察院了解到,外卖员小李给该院打来电话,表示他已成功拿到2万余元的赔偿款。

图为案件漫画。该图片由AI生成。
27岁的小李来自黑龙江齐齐哈尔,大专毕业后辗转多地打工。2024年,他经同乡介绍来宁波务工,通过某小程序注册并签订《自由职业者承揽协议》,随后开始从事外卖配送工作。
同年3月6日,小李在配送途中不幸被一辆小货车撞伤,医疗费只能靠借钱垫付,而后续的索赔之路也屡屡碰壁。根据当日的雇主责任险保险单显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豆米(化名)公司。
为获取工伤赔偿,小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其与豆米公司的劳动关系,但仲裁委以当事人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走投无路之际,他得知我区检察院是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协作保护单位,遂向民事检察部门申请支持起诉。
鉴于小李系外来务工人员,诉讼能力较弱,且外卖配送行业属网络新业态工种,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区检察院便依法受理其申请,并迅速启动调查核实工作。承办检察官认为,判断经营者与从业人员之间的真实法律关系,不能仅依据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简单定论,而应结合实际用工情况,考察双方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核心特征。
承办检察官仔细询问了其他配送员和管理员,查询小李的工资结算单、保险单、微信业务群及考勤管理记录,并核查案涉上游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后发现,豆米公司虽未与小李签订劳动合同,但从事实上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应认为具有劳动关系。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2025年4月8日,鄞州区法院判决确认小李与豆米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此后,小李顺利拿到了赔偿款项。
本案办结后,区检察院没有止步于个案,而是主动联合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法院、区总工会等部门,组织召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调研会”,围绕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突出矛盾,推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
会后,区交通运输局、区委社会工作部等十家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面向6家外卖配送平台及用工公司进行宣讲,重点解决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不足、平台逃避责任、协同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通过“个案办理-机制建设-系统治理”的递进思路,为新业态规范发展提供了生动的司法实践样本。
编辑 王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