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信用修复:给失信主体一次“纠错重生”的机会
鄞响客户端 记者 张文胜 通讯员 应泽浩 郭官洲2026-10-10 07:48
“失信信息公示后,患者信任和业务合作都受了影响,幸好现在能修复了。”10月9日,鄞州一家医疗机构负责人说。此前,该机构因违反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在“信用中国”平台公示,经营和评级都受到波及。
图为医保局工作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指导信用修复。
公示期间,该院根据医保部门送来的信用修复告知书和行政合规建议书,主动自查自纠,完善医保管理,规范诊疗收费和基金使用。公示期满3个月、整改到位且无新增同类违规后,鄞州区医保局为其办理信用修复,撤销失信公示。“这不只是撤销公示,更是给了我们‘信用重生’的机会。”该负责人说。
这家机构的经历,是鄞州医保信用修复机制落地的一个缩影。近日,鄞州区医疗保障局印发《鄞州区医疗保障局信用修复工作指引(暂行)》,为存在失信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从业人员和参保人打通“纠错—重塑”通道。信用修复是指失信主体纠正行为、履行义务后,由信用平台终止公示、停止共享,医保部门依法解除相应惩戒。截至目前,区医保局已按指引为2家定点医药机构办理信用修复,相关机构均完成整改并退还违规基金。
在行政处罚环节,执法人员在送达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修复流程指引,实现“三书同达”,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引导。失信主体可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线上提交材料,平台3个工作日内完成撤销或修改;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区医保局安排专人核验。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一般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复杂案情经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告知,主体可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图为医保局工作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指导信用修复。
“信用修复不是简单‘销号洗白’,而是惩戒与帮扶并举。”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既守住基金监管底线,严防恶意骗保、反复违规者借修复规避惩戒,也为主动整改、知错改错者提供重塑信用的渠道。
编辑 叶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