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签字≠免责、低价写真藏套路,“3·15”带你避开消费“坑”
鄞响客户端 记者 李佳男 通讯员 周瑾2026-03-16 08:05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梳理了2025年度多起消费维权典型调解案例,涵盖生活服务、摄影消费、未成年人消费、商品买卖等多个常见消费场景,为广大消费者送上了一份“避坑指南”。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藏着哪些消费陷阱?鄞州消保委为您一一揭秘。
陷阱一:未成年人“任性买”,商家“痛快卖”
2025年12月,我区一名17岁未成年人在未告知监护人的情况下,独自花费11944元在珠宝店购买黄金首饰。监护人得知后要求退货,商家以“线下无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品无质量问题”为由拒绝。
区消保委明确,本案争议核心并非普通退货规则,而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该未成年人无法证明以自身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其实施的高额消费行为属效力待定,在监护人明确拒绝追认的情况下,交易自始无效。同时,消保委也指出未成年人虚构收入情况存在过错,商家可扣除合理损耗费用。最终,商家退还货款10594元,扣除1350元作为商品折旧损耗补偿。
消保委提示:经营者面对未成年人高额消费应履行审慎注意义务,主动核实消费能力;家长应加强消费观念引导,妥善管理支付工具。
陷阱二:冲着“名牌”进店,却买了“杂牌”回家
商品买卖中,经营者未充分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引发的品牌混淆纠纷,同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2025年9月,消费者严先生因信任知名A品牌,前往标有“A品牌门窗专卖店”的店铺购置入户门,支付6000元货款后,发现安装的却是不知名的B品牌门,而店铺不仅未对B品牌产品设置明显标识,销售单上也未标注品牌信息。商家辩称:“店里两个牌子都卖,是你自己没看清。”
区消保委实地核查后认定,商家以A品牌为核心宣传点吸引消费者,却未对其他品牌产品进行清晰区分和告知,已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经调解,商家为严先生办理全额退货退款。
消保委提示:经营者应对所售商品品牌进行清晰标识,销售单据信息要完整准确;消费者选购时应仔细核实品牌信息,要求商家在单据上明确标注。
图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到相关门店调查。
陷阱三:宣传美如画,现实“翻车”快
摄影消费领域的“低价引流、高价诱导”乱象也成为近期投诉热点。消费者王女士被“199元拍写真”的低价活动吸引,到店后却被商家以套餐体验差,促使其升级至3680元拍摄套餐,选片时又在商家引导下冲动花费2万元购买底片,后续发现照片存在重复、瑕疵问题要求退款遭拒。无独有偶,消费者郑女士在东钱湖某旅拍工作室下单的古风写真,实际服务与宣传样片差距悬殊,妆容敷衍、服饰破损,商家承诺的售后保障也未兑现,甚至拒绝提供营业执照信息。
区消保委调查后指出,两个事例中,商家均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前者通过低价噱头诱导消费,后者存在虚假宣传、怠于履行售后义务的问题。经调解,王女士获商家补偿产品并约定交付期限,郑女士则收到商家150元退款。
消保委提示:购买服务前应核实商家资质,留存宣传页面、聊天记录等证据;遇服务“缩水”及时维权。
图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相关涉事门店调查具体情况。
陷阱四:洗衣小票签字,就代表“风险自担”?
今年2月,消费者张女士将压胶工艺羽绒服送洗后出现大面积开胶,洗衣店以事前已告知风险并由消费者签字确认为由拒绝赔偿。区消保委介入后明确,风险告知并非免责挡箭牌,责任划分的核心在于判断损坏成因。经查,此次开胶系商家洗涤操作不当所致,依据《浙江省洗染服务消费纠纷处理办法》等规定,商家需承担相应责任。最终在消保委调解下,商家向张女士提供代金券补偿,双方达成和解。
消保委提示:告知风险不等于免除责任!关键看开胶是谁造成的。送洗衣物前仔细阅读风险告知,保留洗衣小票及衣物照片;经营者应在告知风险的同时提升洗涤技术。那张“免责声明”,在法律面前不是“豁免金牌”。
图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到洗衣店核查情况。
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布这些典型案例,旨在通过真实案例让消费者明晰自身权利,掌握维权方法,同时督促经营者严守法律底线,诚信规范经营。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消费侵权行为时,及时留存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共同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编辑 廖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