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发布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鄞响客户端 记者 蔡彧 通讯员 项雪婷2026-04-01 08:05

3月31日,鄞州区教育局发布了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意见指出,全区幼儿园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方向,由区教育局统一出台招生政策,各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安排,各幼儿园负责具体实施。

公办幼儿园招生优先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统筹安排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意见明确,全区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户籍、家庭住宅房在鄞州区的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鄞州区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在鄞州区的适龄儿童。

具体年龄范围为:

托班:年满2周岁(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出生);

小班:年满3周岁(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满4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满5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

符合上述年龄范围的随迁适龄儿童,需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地登记在鄞州区。

鄞州区教育局将于4月7日在“浙里办”APP—“鄞领优学”小程序上发布2026年具有招生资质的幼儿园名单。4月10日前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

所有申请在我区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

小班、托班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7日9:00至4月29日17:00。

中班、大班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8日9:00至4月29日17:00。

此次报名信息审核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10日。

值得注意的是,各年龄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最多可为适龄儿童选择6所幼儿园,可按照方便就近、优质普惠的原则进行选择。现就读托班的幼儿如需在我区就读小班,须重新报名。父母或监护人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报名的依据之一。


编辑 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