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9月1日启动

鄞响客户端 记者 张文胜 通讯员 应泽浩 褚继方2026-09-01 08:04

8月31日,记者从鄞州区医保中心获悉,鄞州区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将于9月1日正式启动。

图为市民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业务。

本次参保所属医保待遇享受周期为2027年1月至2027年12月,共12个月。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将继续保持对非本市户籍新生儿参保政策,非本市户籍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本市有效居住证参加居民医保;0-6周岁非本市户籍学龄前儿童也可由父母一方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和户口本参加居民医保。

鄞州区户籍中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含困境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资格确认以参保登记时身份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集中参保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12月25日(窗口现场办理限工作日工作时间)年度集中参保启动前已参加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将自动续保无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仅需完成缴费即可(参保身份发生变化或户籍信息有变化的人员除外,非本市户籍人员需凭有效居住证重新办理续保),其他各类居民可下载“浙里办”APP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医疗保障专区办理参保手续,也可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窗口、各镇(街道)或村(社区)办理集中参保或基层自助服务机办理参保。

区医保部门提醒,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居民,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将有至少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等待期期间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参保对象和个人缴费标准

参保成功后,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渠道网上自助缴费:

1.“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

2.支付宝“市民中心”中的“税务”服务

3.“宁波税务”APP

4.宁波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

5.“浙里办”APP。

此外,参保人还可以通过线下银行柜面现金缴费或者税务经办窗口进行缴费。

注:已与浙江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由省内近亲属职工发起,使用职工历年账户资金代缴划扣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

编辑 崔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