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
鄞响客户端2026-10-16 07:53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全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
有关事项的决定
(2026年10月15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全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决定:
一、鄞州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于2026年8月至2027年3月进行。新一届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6年12月中旬选举产生。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2月底前召开,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7年1月至2月召开。
二、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63名。区人大代表名额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大体相等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以去年年底户籍人口数为依据,按镇、街道、军队系统为单位,具体分配到各选区。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714名。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名额由镇选举委员会按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分配到各选区。
三、区镇两级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街道设立选举办事处,承办本区域内选举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事务。各镇的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事务,由镇选举委员会承办。
四、区镇两级选举委员会、区选举委员会各街道选举办事处的组成人员,由区人大常委会确定人选原则并依法任命。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依法辞去选举委员会职务。
五、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同步换届选举,选举日统一为2026年12月16日。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选民登记办法由区选举委员会统一制定,各镇选举委员会、区选举委员会各街道选举办事处制定各自区域内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并同时分别选举。
编辑 叶维娜 校对 马丽芬